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设置 - 审计部应配备不少于六名专职审计人员并设一名专职负责人[6]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领导下或与财务部合署办公[6]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审计部工作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13] 审计范围与职责 - 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检查监督[5]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7] - 审计部定期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7] 报告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意见[8]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