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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适用百分比率5%以上低于25%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单笔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由总经理决定[9] - 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适用百分比率2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交易计算与报告要求 - 分期实施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0] - 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供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13] - 股权交易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按收购子公司股权100%对应指标计算,未变更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3] 其他投资规定 -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按相应规则计算[14] - 对外投资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参照上市地监管规则执行[14]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由总经理审批[15] - 需政府审批的投资项目履行报批程序[15] 投资流程与控制 - 对外投资决策经项目调研等阶段[17] - 严格控制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投资[17]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书面合同[17]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18] - 公司按规定委派或推荐人员[19] - 财务中心对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19] - 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审计[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符合特定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21] - 符合特定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3] - 投资转让按相关规定办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