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为三名或以上,全部是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辞职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应60日内补选[9] 审计相关审议流程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0]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审计沟通与职责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至少一次单独沟通会议[12] - 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11] -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管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3] - 负责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审阅相关函件及回应[13][1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4]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15]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报告,审计委员会指导并审阅[16] 会议相关规定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9] - 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经同意可豁免)[21][22]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讨论关联或重大利害关系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回避[2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必要时可书面通讯表决[24] - 工作组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多类相关人员[25] 资源与费用 - 公司应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2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应有记录,初稿及定稿先后发送委员,出席委员签名[2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9]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30]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