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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600977) -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试行)
中国电影中国电影(SH:600977)2025-06-30 16:30

舆情制度概况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获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1] -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4] 舆情监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层面监测,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监测[7] 负面舆情分级处理 - 分四级,标准由领导小组制定调整[9] - 一至三级按4、24、48小时报至董事会办公室,四级自行处置[12] 舆情应对原则 - 以尊重事实、统一信息、真诚沟通为原则[13] 责任追究 - 违规开展监测、编造虚假信息、泄露内幕信息将追责[15] 制度说明 - 术语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7][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