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转让数量计算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 公司年内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等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9]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9] 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