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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0027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一药业特一药业(SZ:002728)2025-06-30 18:4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披露[10][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2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1][32] - 董事会办公室统筹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3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影响证券价格的未公开信息[39]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4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43] 豁免与暂缓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47]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8] 信息发布流程 - 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提交董事长审定签发、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办公室归档保存等流程[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