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报告与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8] 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职责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内部审计机构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7] - 内部审计机构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检查舞弊行为[7] 内部审计计划与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计划,要求部门配合[8] -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10] 内部审计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并参加业务培训[12]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 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独立,配备专职人员,经费列入预算[5] - 按要求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并拟订计划方案[14] - 常规审计事前告知,特殊业务可突击审计[14] - 审计人员多种方式审计并记录,可提改进建议[14] 审计报告与整改 - 内部审计人员出具报告需经审核批准[15] - 有关部门按报告整改,有异议可向董事会提出[15] 审计后续工作 - 重要审计项目后续审计,有隐瞒等情况复审[16] - 审计结果作为完善内控和防范风险依据[18] - 内部审计机构可提处理意见,报领导决策[18] -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问题后续监督[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