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独董参会,全体同意可不受限[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推举[3] - 需半数以上独董出席方可举行[3]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过半数同意通过[4]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需独董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独董会议制作记录,独董签字确认[4] - 独董制作工作记录,资料保存至少十年[5] 公司支持与制度生效 - 公司为独董会议提供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6]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