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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8318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浩淼科技浩淼科技(BJ:831856)2025-06-30 22:0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与置换 - 超过募投项目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6] 账户与协议披露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7] -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及时披露[10] 闲置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26]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6]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