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8320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0,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发书面通知[14]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6]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更换[19] - 董事特定未出席情况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9]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分同意、反对、弃权[26] - 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通过[28] - 董事回避时会议和决议通过条件及特殊处理[29] - 送股等中报或季报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3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4]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全程录音[35]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记录含多项内容[36]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4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