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8320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3] 制度核心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7] - 基本原则有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六项[1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15] - 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等多种[16] 制度执行要求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提前2个交易日发通知[19] - 公司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授权董秘处理互动平台提问[21] 沟通规范 - 与特定对象一对一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投资者现场参观时董秘陪同,禁止拍照、录像[23] 档案与职责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5]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等职责[27] 人员要求 - 各职能部门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9] - 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员工培训[29] - 从事人员需了解公司情况、具备良好知识结构等[30][31][32] 信息披露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34] - 应将相关制度提交指定平台披露[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2025年7月1日生效实施[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