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8320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条件与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八项条件[7]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审计费用未变续聘可不采用[10][11] 评价要素与费用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12]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披露情况[14] 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改聘与信息披露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等信息[18] - 变更时需披露前任情况等[18]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审计委员会关注相关变更情形[18] - 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5] - 改聘时通知前任并允许陈述意见[16]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需说明情况[16] - 选聘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审查[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