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首华燃气(3004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首华燃气首华燃气(SZ:300483)2025-07-01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工作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渠道与投资者沟通[9] 信息披露要求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按需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9] 投资者诉求处理 - 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11]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指派专人处理[11] - 在互动易平台刊载重要问题及答复,但不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2] 调研与采访规定 - 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人员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12]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3] 工作主要职责 - 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内容[15]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7]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