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十日内召集[4]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事项可电话通知[8]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表决[16]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19] - 董事回避时,相关规定和特殊情况处理[18] 利润分配决议 - 作利润分配决议需审计报告时的操作流程[19] 会议延期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23] 会议录音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需事先告知相关人员[24]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25] - 可视需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不得与会议记录相悖[20] 会议确认 - 与会人员需对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1]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通报[28] 决议公告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事宜,人员需保密[29]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