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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SH:688148)2025-07-04 18:31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