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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永和股份永和股份(SH:605020)2025-07-04 19: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 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义务。 (六)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