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慧为智能(832876) - 公司章程
慧为智能慧为智能(BJ:832876)2025-07-04 19:17

公司基本情况 - 2022年9月23日核准发行16,300,659股普通股,1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5] - 注册资本为64,180,659元[6] - 设立时李晓辉认购1485万股占比99%,李青康认购15万股占比1%[14]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万股[14]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18.0659万股,股本总额为6418.0659万元[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同等[25] - 召开相关活动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25] - 股东享有分配利益、参与股东会等多项权利[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方案等多项职权[36] - 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董事长一人[9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六个月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0]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22] 其他规定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39][141] - 因特定事由解散需在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