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301234)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终止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的核查意见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0 年 5 月 18 日,黄凡先生、项炳义先生、张洪瑜先生共同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约定三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 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满 36 个月时止。 黄凡先生、项炳义先生、张洪瑜先生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就有关 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时均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内容的情形。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终止暨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动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宏 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五洲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