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30107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凌俊、邓红新等 3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特此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并说明如下: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新承航锐 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 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 特别提示。 2025 年 7 月 4 日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