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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合兴股份合兴股份(SH:605005)2025-07-08 16: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6名,调整为5名由股东会选举,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3] - 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4]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章节及相关表述,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5] 股份相关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9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1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7]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股东权利义务相同[9] - 股东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9]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9]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3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4]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43]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3] 其他 - 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新增、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