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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合兴股份合兴股份(SH:605005)2025-07-08 16:16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刑事处罚[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监督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选聘程序 - 包括财务部准备、审计委员会审议等环节[9][10] 聘期与评估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时应对其进行评估[10] 费用与披露 -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两年[12] 改聘与更换 - 出现四种情形,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7] - 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情形严重,公司不再选聘[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