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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合兴股份合兴股份(SH:605005)2025-07-08 16: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需有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 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议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