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7月)
合兴股份合兴股份(SH:605005)2025-07-08 16:16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47] 责任人与职责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4]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4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14] -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披露预约时间变更申请,应及时公告变更情况及理由[14]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高管知悉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4] - 涉及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应澄清[25] - 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5]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7]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33]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36]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需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记、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限制表决权等需及时披露[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38] 信息提交 -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将需披露信息资料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42] 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董事会[43] -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股东应告知公司董事会[43] 报送要求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4] 其他职责 -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不得披露未经审议的定期报告[4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49]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49]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17]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5] 日常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事务[5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等文件档案管理[5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罚并要求赔偿[61]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61] 制度规定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63] - 本制度与法规等规定不一致时,以法规等规定为准[63] - 本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6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