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5600万股,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842,917,069元[11] 股权结构 - 发起人以原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对应净资产出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17] -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8]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3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实际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9]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8][9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5]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报等[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东峰集团(601515) - 东峰集团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