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修订后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31]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为3人[43] 股份相关 - 2018年4月23日公司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发行1.1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股东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大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在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董事会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31][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3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4] 专门委员会 - 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38][3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39]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9][4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4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日通知,并允许其在股东会表决时陈述意见[48] - 《公司章程》新增多条条款,删除多条条款,部分条款合并[53][54]
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