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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万控智造(SH:603070)2025-07-09 17:1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6] - 公司及子公司一般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相应程序并提交股东会[17] 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7]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2]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4] - 违背制度关联董事及股东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相关人员对公司损失负责[25] 关联交易变更与披露 - 关联交易变更、终止与解除应履行规定程序[25] - 公司应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内容[27] - 关联交易公告需包含交易概述、标的情况等内容[28]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章程等规定执行[30]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文档信息 - 文档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相关内容[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