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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600759)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洲际油气洲际油气(SH:600759)2025-07-09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8] 独立董事任期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8]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审议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 年报编制和披露有多项职责并有书面记录[21] -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22]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4]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4]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费用承担与制度实施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机构及行权费用[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27] 沟通机制 - 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