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831010)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负责日常审计工作[7] -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人员配置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可临时聘任兼职审计人员[8] 职责权限 - 内部审计部职责包括对公司各部门等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反舞弊和风险预警机制等[10] - 内部审计部主要权限有列席相关会议、要求被审计对象报送资料、制止违规行为等[11]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4] 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16]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9] 工作流程 - 审计实施前3个工作日,审计部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25] - 审计实施阶段获取证据形成审计报告初稿,报告阶段与被审计对象交换意见后提交审批[25] 申诉与档案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和决定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6]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26] 其他规定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负责解释[33] - 制度未规定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