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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8310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凯添燃气凯添燃气(BJ:831010)2025-07-09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解释[30][31] 管理对象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13] 工作内容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4]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3] 信息披露与会议举办 - 公司应在指定网站http://www.bse.cn/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15]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6] 人员要求与管理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2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1] 现场接待管理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事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制度[26]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核对身份、保存文件并陪同接待[26] - 接待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6] 沟通规范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