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83101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适用范围及要求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适用本制度,不得滥用权利[5][7]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8][9] 后续操作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11]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交所[11] 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事务,相关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