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8310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制度 - 2025年7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 - 董事会秘书需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4] - 出现规定情形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4][1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核查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授权文件[22]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并由董事和记录员签名[22] - 管理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并建档[22] 公司其他制度 -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19] - 执行请、销假制度[20] - 每年进行工作总结并写书面报告[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