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83101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于2025年7月9日生效施行[24][25]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6] 提名与资料提交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需在董事会召开二十日前提交资料[12][13]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至少五日通知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多种表决和召开方式[17] 结果报送 - 董事会秘书两日内将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