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规则 - 2025年7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6] 召集与通知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投票与主持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委托出席股东会[24]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2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定确定股东会主持人[21] 会议结果 - 未投或有问题表决票所持股份计为“弃权”[26]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6]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6]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6][2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 公司受责令限期改正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32]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
大地电气(8704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