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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0028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中设股份中设股份(SZ:002883)2025-07-10 17:31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中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