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300555) -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股份转让 - 2025年5月7日吴世春与股份转让方签《股份转让协议》,转让6.4%公司股份,价款160084812.5元,每股12.5元[2][13] -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分三期支付,预付款为总价款10%,交易所审核通过付80%,过户后付剩余款项[5][6] - 2025年5月14日,吴世春向各股份转让方支付预付款[9] - 2025年5月26日,股份转让交易终止,吴世春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确认终止表决权委托[3][9] - 2025年6月24日,公司收悉终止股份转让告知函,但吴世春等未提供终止协议[3] - 顾纪明、尹冠民与吴世春签《确认函》,确认《股份转让协议》于2025年5月26日经口头协商一致终止[17] - 吴世春确认目前无筹划路通视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未来三个月无协议收购计划[11] 表决权委托 - 2025年5月7日吴世春与股份转让方签《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或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止[15] - 《表决权委托协议》效力不以《股份转让协议》有效为前提,委托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或股权转让过户完成止[24] - 2025年5月26日起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归甲方[18] 股东会议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51][55] - 监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通知[51][55][56] 规则效力 -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未得到《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有效授权,不具法律效力[64] - 董事会以不具法律效力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拒绝提交股东临时提案,侵害股东合法权利[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