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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原尚股份原尚股份(SH:603813)2025-07-11 19:01

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6] 投资审批 - 第十条标准之下的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8] 交易要求 - 达到第九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8] - 达到第九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标的为非股权资产,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8] 投资流程 - 投资协议草案经公司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施[10] - 投资项目完成后30日内,公司投资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运作情况报告总经理及董事会[11]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监督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包括资金、项目进展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等[1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协调控股子公司经营与风险管理策略,子公司在框架下独立经营[14] - 公司按业务类型制定控股子公司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15]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向公司报告[15] - 控股子公司每月5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上月财务和管理报告[15]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审计管理制度[15] - 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联络,发现重大情况报告分管领导[15]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投资损失,董事会决定处分相关责任人[17] - 擅自签订投资协议草案造成损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7] - 相关责任人员怠职造成损失,视情节处罚或处分[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