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时间为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8][10]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8][10]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减持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3]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董事、高管违规“买入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14]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6] - 董事、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义务[17]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受监管处罚和公司处分[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