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9]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8]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1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定期报告编制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4] - 临时报告按事项不同提请审批,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24]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组织披露[25]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2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信息披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9]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涉及公司股权变动等事项[31]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33]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3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4]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35]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0] - 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35]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36] - 公司信息发布有规定流程[37] - 公司董事等履职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记录保存[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及赔偿[4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4]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