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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原尚股份原尚股份(SH:603813)2025-07-11 19: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涵盖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多方面[5]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主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6] 主要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有信息收集披露、筹备会议、定期报告编制等[6] 说明会规定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召开说明会,相关责任人参加[8]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16]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16] 工作规范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8]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证券部进行相关工作[9] - 证券部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分类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3]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投资者诉求,发布更新相关信息[18] - 公司应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4]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9] - 公司应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明确相关责任[19] - 公司应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建立事后核实程序[20] 互动平台要求 - 公司应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谨慎客观发布信息,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3] - 公司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违规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25]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及答复热点、敏感问题应谨慎客观,有事实依据[25] - 公司不得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不当关联,不得夸大事项对公司影响[2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