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