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测股份(6885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高测股份高测股份(SH:688556)2025-07-11 19: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 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