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 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三)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五)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六)其他负有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