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5] - 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部 - 对公司业务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初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6] 内部审计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1] - 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2]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并予以保证[13]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3] - 审查和评价范围涵盖与财报和信披事务相关制度,重点检查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17] - 评价由内审机构负责,应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披露会计师核实意见[20] 违规处理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2] - 审计部和内审人员违规,公司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2][23] - 被审计单位违规,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责任人[23] 制度适用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