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301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_2025年7月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履职与补选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履职[6]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任通知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6]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