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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达嘉维康达嘉维康(SZ:301126)2025-07-11 20:02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 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达嘉维康 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检查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其中必须有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