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6] 内部审计部人员与计划 - 公司内部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9] - 内部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7] 内部审计部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8] 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20] 内部审计业务范围 - 公司内部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9] 内部审计监督事项 - 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事项包括贯彻政策法规、落实董事会决议等[11][13] - 公司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涉及权责划分等原则[13] - 公司内部审计对资金、财产安全完整及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13] 内部审计报告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7]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发表意见[21]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9]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3] - 内部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3] 内部控制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8] - 若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审计委员会认为属实则董事会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9] 董事会审议与决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5] 内部审计权力与报告流程 - 内部审计部有检查账目、核实问题等多项审计权力[25]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保荐机构核查与说明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26] - 若保荐机构等指出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9] 报告披露与奖惩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9] - 对有突出贡献的审计等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9] - 对阻挠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0]
达嘉维康(301126) -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