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部设置 - 公司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7] - 设专职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任免[7] 内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2] - 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2] - 实施审计前三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突击审计[15] 被审计单位反馈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5] 资料保存 - 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10年以上[16] 内控检查 - 以内控制度完整性等为检查评估重点[17] - 发现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7] 重大情况披露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向交易所披露[19] 评价报告与审计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19] - 每年至少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次内控有效性[20] 违规处理 - 内审部人员违规由公司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规定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