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事务负责人[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8]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工作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8] 沟通渠道建设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官网开设专栏[9]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10]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应为股东参加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 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特定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2] 说明会相关要求 - 可选择多种方式召开,拟召开需提前发布公告[12] -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应参与,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13] 活动记录与档案 - 开展活动后需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4] - 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制度相关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出现违规情形[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