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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晶华微晶华微(SH:688130)2025-07-11 20: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6] - 独立董事问题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9]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检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督促董事会披露追讨[12] - 关注担保事项,异常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12] - 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由召集人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6]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作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其他事项 - 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1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