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事项[3]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8][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12]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股东表决权与投票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出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股东权益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股东会议事规则